关于举行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1年05月13日 10:42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21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鼓励我校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该项赛事,同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重庆市复、决赛,特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体赛事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四、时间安排

(一)参赛报名

522日前各学院或部门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操作可参看“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1)。

(二)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或部门安排专人收集本单位报名成功的项目材料。将大赛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参赛项目策划书(电子版,附必要支撑材料),最迟于524日中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厚德楼6005办公室,联系人:何达,联系电话62769134)。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赛道+组别 +项目名称+负责人的格式进行命名。

(三)校内选拔赛初审

学校于530日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文本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参加校内选拔赛决赛。

(四)校内选拔赛决赛

校内选拔赛决赛采取路演方式进行答辩。68日前将举行赛前培训指导(具体另行通知)。620日举行校内选拔赛决赛(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决赛胜出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复赛。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团队参赛。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参与比赛将所学所知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上投放。

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大赛,安排教师对报名参赛团队做好赛前指导工作,并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原则上每个学院报名参与比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多报不限。

 

附件:

1. 学生操作手册

2. 各学院报名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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