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创业种子投资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12月01日 11:13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2070号,附件1)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重庆工商大学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现启动2022年度重庆工商大学种子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成果须符合重庆工商大学专业与学科发展方向,鼓励跨学科融合;

(二)成果须有明确的创新方向与创业思路,较好的市场转化能力与明确的产业导向。

二、支持方式及强度

(一)支持方式

根据《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八条,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支持方式仅有公益参股一种方式支持拟投项目,坚持只参股不控股、不追加投资、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二)计划支持金额

2022年度种子基金计划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视项目实际情况,种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在专家评审会后适当调整投资总额上限。

根据《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十二条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分级的投资办法,首选投资项目单个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第一级择优投资项目单个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级择优投资项目单个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第三级、第四级择优投资项目单个支持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三)支持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质量、支持金额,选定一至三个项目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成果须有明确的科技属性、创新方向与创业思路,以及较好的市场转化能力与明确的产业导向。

(二)学生候选项目负责人须为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三)教师候选项目负责人须为重庆工商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申报项目应已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成立时间未超过5个(含)纳税年度;或者在专家评审之前完成公司注册。

(五)负责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项目,须由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推荐。

(六)满足或者预计务必能在专家评审会召开之前满足《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八条中关于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成立公司、信用记录等相关规定,否则届时自动退出本次种子基金的申请。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已满足《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八条的项目申报方:须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必备内容见附件2)、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明文件(附件3)、种子基金公益参股重大事项说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团队核心成员个人征信证明(附件5)。

     2.暂未满足《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八条的项目申报方须通过电子邮件递交项目申报表(附件6)、项目分类分级证明材料(附件7)、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必备内容见附件2)、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明文件(附件3)、种子基金公益参股重大事项说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团队核心成员个人征信证明(附件5),待满足《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八条后须再通过“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二)申报提交

申报项目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以“xxx项目申报2022年创业投资基金”为题,校内项目打包发送至cyxy@ctbu.edu.cn,校外项目打包发送至cqjky@email.ctbu.edu.cn

(三)申报时限

所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若受疫情影响,可适当延期。

五、项目遴选流程及标准

(一)遴选流程

1.由项目申请的校内承办单位、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分别负责校内、校外来源项目的受理、初选、复选工作。

2.由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优秀候选项目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分表见附件8)。专家评审会从候选项目中选出不超过三个拟投资项目,报种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最终决策。

3.召开种子基金投决会,对拟投资项目做出最终决策。投决会根据专家评审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二)遴选标准

根据《渝科局发〔202070号》第十二条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分级遴选。

1.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拥有的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作为“首选投资项目”,直接进入专家评审会。若经过材料审查,首选投资项目超过五个,则所有首选投资项目全部直接进入专家评审会,不受五个限制,并且不再举行项目初选、复选对其他项目进行遴选。

2.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作为第一级、第二级“择优投资项目”,直接进入项目复选环节。

3.以创新创业大赛或路演活动形式涌现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作为第三级“择优投资项目”。

4.以种子基金出资方认可的其他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评选的优质项目作为第四级“择优投资项目”。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及众创空间应对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严禁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人员申报项目。

(二)对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重庆工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组织工作

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内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由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负责校外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有关申报事宜,请详询联系人:赵老师,62769787(校内项目);夏老师,18223174194(校外项目)。


附件:

1. 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20〕70号)

2.商业计划书必备内容

3.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明文件

4.种子基金公益参股重大事项说明

5.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团队核心成员个人征信证明

6.项目申报表

7.项目分类分级证明材料

8.专家评分表



重庆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1



上一条:《创新创业管理》微专业举行线上课程建设讨论会
下一条:关于举行重庆工商大学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决赛的通知

关闭